永豐開戶活動 202601

期貨開戶活動 使用「線上開戶完成期貨開戶」享以下好禮,
1、送100元7-11商品卡。
2、首次成交微台指送50元(手續費抵用金)。
3、首次交易海期送200元獎勵金(手續費抵用金)。
4、首次海期交易總口數達30口送666元獎勵金(手續費抵用金)。
國內期貨交易活動 微型台指期貨交易活動
全家咖啡 當月「微型台指」成交達288口 送10杯
當月「微型台指」成交達888口 加碼再送20杯
海外期貨交易額滿直接送
2026/01/1~2026/01/31
2026/02/1~2026/02/28
每期 海外期貨含海外選擇權 單月成交達3500口 免抽獎直接送 iphone 17 256G
適用全新永豐期貨客戶
海外期貨加碼送
2025/11/1~2026/02/28 總活動期間內 成功全新開設永豐期貨帳戶
只要活動截止前 , 海外期貨含海外選擇權 交易滿3500口 免抽獎直接送 iphone17 256G
此活動與上面的四個檔期活動 二擇一 達成
A) 證券開戶活動 即日-2026/03/31 年滿18歲以上,全新開戶完成線上開戶贈新臺幣200元全家虛擬禮物卡 ; 每月限量3,000名
美股交易活動
不限新舊戶
(1) 當月個股及ETF總交易金額低於5萬美元時,客戶手續費以0.08%與原手續費擇優計
算;超過5萬美元時,則以原手續費率計算。並且仍維持免低收
(2) 靜止戶(定義指複委託帳戶於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未曾交易美股者) 或首次完成美股電子成交任 1 筆(不含定期定額)贈新臺幣100元全家虛擬禮
物卡(限量5,000名)。
(3) 每成交1萬美元可獲1次抽獎機會,月月抽 iPhone 17 Pro (每月12名);
活動期間每月皆達1萬美元成交者另可加碼抽Apple大禮包(3名)。

股票禮品卡介紹
其餘說明
【全家虛擬禮物卡】
1. 全家虛擬禮物卡為電子禮券,獎項將於2026年5月31日(含)前,透過簡訊通知得獎者留
存於本公司之手機號碼。若得獎者未留下有效之手機號碼,或發生屬於非系統因素等不可
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導致電子禮券寄送失敗或未取得者,恕不補發,亦不得要求更換
其他補償。
2. 全家虛擬禮物卡之產品內容及使用方式悉以「Edenred 宜睿」網站公告及憑證內容限制為
準。
【美股交易禮】
月月抽12支iPhone 17 Pro( 256GB):每成交1萬美元即可獲得iPhone 17 Pro抽獎機
會乙次 (不限單筆金額,不含豐存美股),抽獎機會次數得累積無上限,每月結算抽獎次
數,每人每月僅限中獎一次;每月抽獎機會累計至當月月底,隔月歸零,重新計算。
加碼全勤抽Apple大禮包(內含iPhone 17 Pro 256GB、Macbook air 512G、Ipad air
128G):活動期間連續三個月完成每月成交1萬美元,即可獲得抽獎機會乙次(不含豐存
美股)每人僅限中獎一次。
贈品將於活動結束後次月10日後抽獎,中獎者公布於永豐金理財網。獎項將於 2026/5/31
日(含)前,統一派發至客戶於複委託帳戶所留存之通訊地址資料,恕不接受指定配送地
址;獎品寄送地限中華民國境內台、澎、金、馬地區,通訊地址資料不在上述地區者,視
同放棄得獎資格,本公司不發放獎項。如贈品無法如期出貨,主辦單位有權提供訂購單代
替,中獎者不得異議。
獎項價值逾新臺幣20,000元者,本公司將依法代收10%機會中獎稅金(以獎品市價計
算)。中獎人如未於期限內繳納稅額或提供相關文件,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本公司不予
發放獎項。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相關稅法之規定。
得獎人於首次使用商品或服務時請全程錄影並檢查商品狀態或服務功能,如遇非人為因素
之故障或毀損問題,請自行向廠商洽詢。
注意事項
1. 「新戶」定義指從未在永豐金證券開立證券帳戶或證券帳戶銷戶滿半年以上之本國自然
人,領獎資格以身分證字號為計算依據,每一身分證字號限領乙次。
2. 「靜止戶」定義指複委託帳戶於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未曾交易美股者,領獎資格
以身分證字號為計算依據,每一身分證字號限領乙次。
3. 美股交易成交金額僅限美股,不含豐存美股、債券、結構型等商品,或港股、深滬股、日
股等其他交易市場。
4. 美股交易金額以成交當日永豐銀行公告之匯率換算為約當新臺幣金額。
5. 中獎人於獎項發放時須為永豐金證券客戶,若有違約、註銷帳戶或非本公司客戶者,視同
放棄領獎資格。
6. 本活動優惠不得同時適用永豐金證券其他新戶開戶優惠活動。
7. 其他注意事項: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表示同意本活動辦法,應充分知悉與同意以下事項:
(1) 活動參加者應保證參加本活動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完整,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
三人之資料:若因此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如主
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因此而受有損害,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如因參加者提供資
料不全、有誤或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導
致獎品郵件退回、冒領、遺失或毀損等情形,恕不另行補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
任。
(2) 主辦單位得因本活動之需要,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於參加者同意之期間內,以
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境內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參加者提供資訊不完整
者,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3) 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基於活動目的得公佈參與者去識別化之得獎者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於網站、平面或其他媒體。
(4) 主辦單位若發現參加者透過系統漏洞或非法手段(惡意程式等類似行為)參與活動,
或以偽造、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兌領之參加者,主辦單位有權不經通知取消
資格並移送法辦。
(5) 活動參加者之交易若有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洗錢防制法及臺灣證券交
易所、期貨交易所、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財
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等機構之相關規定,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抽獎或得獎之資
格。參與者如因違反與主辦單位間之合約或其他法令,致其帳戶遭停權者,亦同。
(6) 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獎品非商品,使用獎品所取得之商品之使用方式、售後服務、保固
等發生任何爭議,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7) 本活動所有獎項一律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讓予他人,該獎項如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造成該獎項無法提供時,主辦單位有權將原獎項調整為其他等值商品,中獎者不得因
此異議
(8) 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暫停、延長、提前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本活動辦法
若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公佈,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
知。
(9) 主辦單位就活動內容、獎項內容得依實際狀況及較佳效果斟酌調整,並保有對於本活
動規則之解釋權利。
